国务院点名叫停新能源加注站等违规车用燃料销售

2025-02-18
新闻来源: 全联石油业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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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的不少市民给我们反映,说在当地,兴起了很多新能源加注站。和正规加油站相比,这样的加注站大多是租用路边的沿街商铺就可以进行经营。那么他们售卖的新能源产品,到底能不能往车里加注呢?这些新能源加注站的背后又是什么来头呢?咱们一起来看记者的调查。
沿街商铺变身“新能源加注站” 尾气清洁剂当汽车燃料卖
聊城市东昌府区经一路西侧的沿街商铺,有一家挂着新能源加注站的牌子,屋里摆放了几百个大白桶,而这些桶里,装的都是给车辆加注的燃料。这里的工作人员不停地给进出这里的车辆加注燃料,和正规加油站用油枪加油不同的是,这家新能源加注站的工作人员,手拿漏斗给车辆加注燃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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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新能源加注站的工作人员介绍到,“他们这里的新能源燃料卖的是5.98元一升,现在一天能加二十辆车左右。”
在东昌府区运通路和北外环路附近,也分布着这么一家加注站。和第一家相比,这一家的生意明显好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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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的工作人员说,“他们卖的燃料是50元一桶,8.4升,合5.95元一升,到目前为止已经干了两年多了,附近的厢货、拉货的车、私家车,常年在这里加。”
在这家加注站里,堆放着许多成桶的燃料,而在燃料包装上标有车用尾气清洁剂,又名醇基燃料的字样,成分主要是甲醇、润滑剂以及催化剂等多种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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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交通学院汽车工程学院教师、动力机械专业博士张克松介绍到,“我们现在国家成品油销售,是按照准入目录,法规允许,才有市场行为,他自己编造别的名号,说这不是油, 但是他又给用户往车里加,起到一个油的作用,所以说这是一个违法的行为。”
尽管醇基燃料并不在国家成品油销售目录中,但因为价格比汽油低,受到不少市民的追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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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加注新能源燃料的车主说,“比正常油稍微不耐烧点,这一桶8升多吧,50块钱8升,加正常油才加几升,得差好几升,不能长期使用,毕竟和咱这个车型号不匹配,他是新能源,加点油,加点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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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车主的担心得到了专家的证实,这样的醇基燃料成分以甲醇为主,尽管甲醇和汽油性能比较接近,但燃油车长期加注醇基燃料,有很大的安全隐患。
山东交通学院汽车工程学院教师、动力机械专业博士张克松说,“多数醇基燃料腐蚀性较强,比汽油要强一些,你可能短期使用感受不到太大影响,长期使用这些密封件、橡胶件、连接件,可靠性都会降低,如果说密封件在车辆运行中出现泄漏,那是相当危险的,机器运转时机器是热的,油如果甩到这种热的表面,肯定会着火。”
专家介绍,燃油车加醇基燃料,有很大的安全隐患。在我国,成品油的销售有严格的准入机制,而在推动醇基燃料的发展上,目前仅限于工业使用。
聊城市东昌府区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回应到,“现在不让经营,不让办,因为这一种不像成品油,你弄的那个东西具体你说它是油类吧,它不是汽柴煤(油)类型的,你只是打着新能源的名义经营给汽车加注的燃料,现在国家只承认汽柴煤(油)为加注燃料。”
这位工作人员说,“全聊城市保留了4家,现在不给批了,市里不给批了,2023年4月份,市里开了会,副市长说的是全部暂停,全部不让办理了。醇基燃料这一块有的给饭店用,有的当汽车当清洁剂用,没有统一化,俺处罚了好几家了,今年光这个事处罚了两家了,我了解的是好多发动机出故障了。”
聊城市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也回应到,“醇基燃料去年出事出得比较多,短时间内全面排查,不符合的都取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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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霸州“新能源加注站”遍地开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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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钢公寓东门的“新能源加注站”加油的车排起了长队
“京标92#汽油5.68元、95#汽油6.30元、柴油6.88元……”近期,河北省廊坊市霸州市的市场上突然出现了多个冠以“新能源”名义的各种汽车燃油产品加注站,以比汽油市场价低约2元/升的价格迅速获得车主青睐,这些加注站建在安全设施简陋的厂房、民房甚至幼儿园、高压电塔、机动车交易市场旁边,或者建在马路边、废品收购站内,没有任何合法手续,记者发现,这些所谓的“新能源”对外宣称卖的是对标市场上92#、95#汽油以及柴油,有群众指出其是:以“新能源”名义,逃避成品油市场监管!
记者随后走访了霸州市境内的多个乡镇,发现类似的“新能源加注站”并不在少数,除了“国油新能源加注站”,还有“勋达新能源”、“简道新能源”、“顺洁中联安科”、“燃能新能源”、“东友新能源”等数十家类似的站点,有的加注站只标注了“新能源”,并未标注任何品牌。
在走访期间,记者注意到,这些所谓“新能源加注站”,无不以汽车92#、95#以及柴油为宣传噱头,吸引车主前来加油,并且,在这些站点加油不能提供任何发票、收据一类的票据。
记者驱车前往一探究竟,购买过程中,记者询问加油员“油品质量如何?”。加油员表示“和市面上的汽油柴油没什么区别,质量好又便宜。”
记者发现,加注站工作人员无不宣称这是一座正规“加油站”,现场也都展示着标注有“汽油、柴油”字样,并且宣称可“代替汽油和柴油”。
有多位曾经加过上述油品的车主表示:“去加的时候就说是汽油,实际跑着没劲,还容易损坏机器,而且危险性也大。”
这些“新能源加注站”周边没有做任何防护设施,尽管箱体上都明确标注有“禁打手机”、“禁止吸烟”、“熄火加油”等字样。但却与民房、厂房、幼儿园、机动车交易市场毗邻,甚至建在宾馆院内、废旧纸品木材收购站内、高压电塔旁……值得注意的是,有的加注站甚至连最基本的灭火器都没有,一旦发生危险,后果将不堪设想。


官方:非成品油、属监管空白区域
既然是汽车动力燃料,势必具有一定的危险性,那么,霸州市境内的这些“新能源加注站”是否合法?又该如何管控?
就此,记者采访了霸州市包括商务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等多个主管部门,但只有商务局一位自称是“霸州市成品油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向记者回应说:“目前这种新能源加注站不属于成品油范畴,所以不归商务局管,并且燃点也达不到危险化学品,所以也不归应急管理局管,至于这里面成分是什么,已经取样化验了,具体结果还没出来。”
该名工作人员还表示,目前国家对新能源加注站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所以这些加注站应该办理哪些手续?去哪个部门办?都还不明确,也就是说具体由哪些部门监管,也未可知。
据了解,车用燃料油品加注站建设和经营涉及商务、公安、国土规划、应急管理、住建、消防、城管、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多部门职能职责。
一座合法的加油站需要办理的手续繁琐,首先必须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及其他的如营业执照、环评等相关证照,才可以从事成品油经营活动。
霸州市的“新能源加注站”何以短时间内“遍地开花”?
有业内人士指出:这些简易加注装置,无规划、消防、安全、环保审批等手续,使用设备工艺不符合现行要求的埋地油罐和双层罐设计规范,防泄漏和防腐蚀措施不达标,消防应急器材配置不符合要求,无油气回收、排污设备,没有经过相关安全检测,且紧邻居民区、厂房等人流密集区域,极易引发安全环保事故。
多地严厉打击“新能源加注站”
对于以“新能源”的名义从事汽车燃油产品经营的行为,我国许多省份都有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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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图/图文无关

早在2020年11月27日,江西省芦溪县应急管理局就曾联合县公安局、县商务局、县市监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对辖区内非法新能源加注站进行依法取缔。
2021年,贵州省商务厅等8部门印发《2021年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到,与车用乙醇汽油属于同一用途的产品,一律按照成品油管理,重点打击以“新能源”等名义违规经营的行为,并从源头上给予强控,不予办理。
2021年,贵州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2021年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开展非法制售油窝点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私设储油罐、私设撬装式加油装置对外经营等非法成品油经营行为。
2022年3月,湖北省商务厅、发改委、应急管理厅、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文称,“加油点挂新能源招牌卖劣质汽油”此类经营行为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为规范新能源液体燃料经营行为,重点整治通过添加其他成分与车用燃油进行混兑,以新能源等名义进行违规经营;逃避成品油市场监管的行为;黄冈、荆州、荆门等地要严格查处对于在营站点为非甲醇汽车加注甲醇汽油、为机动车加注不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新能源液体燃料等经营行为。
2022年,昆明市政协委员吴森提案《关于持续清理取缔伪“新能源”加注站的建议》中提及,昆明市场上出现的以“新能源”为名销售伪劣燃油的加注站,对合法合规经营的成品油销售企业造成严重冲击,给国家造成巨额税收损失,破坏了营商环境。
2023年10月8日,河南省新野县商务局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属地政府等部门,以违规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依法纳税等为切入点,组织开展多部门协同作战的“新能源加注站”专项整治行动。并且明确了:“新能源加注站”屡禁不止的根本原因,在于底数不清、源头不明、监管不力、执法不严。
游走在灰色地带 亟待加强监管
以“新能源”名义的汽车燃油品加注站,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各种不安定因素,不仅扰乱了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而且对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极大威胁。
事实上,早在2021年,霸州市商务局、应急局、交通局就联合发布了《非法自备加油站“突击月”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对“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从事成品油经营活动的加油点,包括擅自建设储油罐、加油机等设施,非法存储、销售成品油行为。黑加油车系非法改装的油罐车,含利用非法流动售油车存储、销售成品油。”在全市范围内展开地毯式排查,确保全市黑加油站(点、车)、非法自备加油站“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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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统筹协调对成品油流通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查处,严禁以“新能源”、“替代能源”等名义销售以汽油或者柴油为主要成分、不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车用燃料,严肃查处油品质量不达标、非法调和成品油、将非标油品作为发动机燃料销售给成品油零售商或者发动机燃料使用方等行为,指定部门牵头常态化开展成品油流通领域无证无照经营的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及自建油罐、流动加油车(船)和黑加油站点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